根据《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急诊创伤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二、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一)成绩要求:初试总成绩与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入围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以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数为依据,按照1:3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前我院提前发布复试须知,将告知具体复试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请考生留意学院官网公告。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急诊创伤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含英语沟通能力、专业素质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科研能力考核:考生根椐所报考专业,围绕自己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方向,提前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科研计划报告及汇报PPT。复试时通过PPT进行现场阐述(含自我展示、科研计划等),不超过10分钟。分数占比40%。
2.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素养):以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不少于15分钟。分数占比60%。
六、复试流程
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顺序,进场前抽取面试序号→PPT进行现场阐述(10分钟)→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5分钟)。
七、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地点:海南医学院技能楼118(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①本人签名、确认无误的《海南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下载);
②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需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需提供)、学生证、在读研究生证明(无学生证的考生提供,须包含入学年月、学制信息);在境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④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专家推荐信》(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⑤《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品德考察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等单位提供,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⑥外语水平证书、科研课题证明材料、论文发表刊物、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且须与网上报名信息相一致);
⑦《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⑧科研计划报告;
⑨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若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合同,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⑩汇报PPT(只交原件,不要扫描件)。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提交的审核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提交原件复查以及按照顺序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底,凡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复试成绩
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九、复试录取
(一)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按报考专业招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将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未录取的考生,根据本学院本专业内其他导师的缺额数及考生志愿调整意向(以提交的《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为准),择优录取。考生不同意调整导师或拟调整的导师无缺额的,不予录取。
3.如果导师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二)如某专业招录不到足够数额的考生,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十、体检
考生体检拟于拟录取名单发布后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景华
电话:18389779575(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邮箱:114743896@qq.com
海南医学院急诊创伤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