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及主要职责
主 任: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 主 任: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审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章制度;
(六)审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七)审议与学校安全生产有关的建设项目;
(八)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审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及奖惩事项;
(十)完成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委托的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议题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组收集整理,并根据所需决定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别呈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以学校名义起草会议纪要或有关文件,并负责做好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
(四)组织安全生产普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 负责校园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七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实施、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基建房产管理处、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向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措施等,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拟定学校综合性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3.督查督办学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
4.召集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协调布置相关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签订《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工作组
1.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组
牵头部门:保卫处
成员单位: 各二级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学校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工作;
(2)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全员防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学校的消防工作台账;
(3)负责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技能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
(4)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治安方面的宣传教育、校园巡逻、周边环境整治、110联网报警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园交通管理,有效遏制治安案件和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治安和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工作预案;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经营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食堂、经营业主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4)负责实施卫生消毒工作,对校园公共环境、学生宿舍、办公场所、教室、垃圾场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消毒,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学校“四害”消杀和白蚁防治等工作;
(6)负责学校饮用水的检测及安全工作;
(7)负责校医室的管理工作,检查从业人员的资质及药品安全,负责新生体检工作,负责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归档工作,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培训,普及卫生防疫的相关知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中人员的抢救工作;
(8)负责职工小区的卫生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卫生防疫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0)负责对水、电、气管网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水、电、气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牵头组织抢修维护。
3.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有关危化品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学校特种设备、危化品保管、领取、使用等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危险源管理、应急处置及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2)负责学校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使用说明、装置及仓储设施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隐患排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3)负责对学校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噪音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收集和处置;
(4)负责校园危化品管理技术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工作;
(5)负责审查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和设备物资的相关安全资质、安全证书;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技术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4.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牵头部门:教务处 科技处
成员单位:各二级部门、单位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2)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科研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工作预案,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和科学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环节,重点将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习实践等教学计划,并督促执行;
(4)负责在教学科研检查、考核及管理等过程中体现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重点将教学科研过程中涉及师生安全的事项作为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5)组织开展大型科研实验和危险性较大的科研项目时,要进行安全论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落实安全负责人;在签订和审查科研项目合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环节、科研实验、科研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5.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组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
成员单位:校团委 各二级学院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留学生)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教育和管理协议书,并监督检查制度和协议书的落实情况;
(2)负责开展学生(留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做好日常及节假日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学生大型活动和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安全(留学生)隐患的排查、整改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做好敏感时间节点、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学生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工作;
(5)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留学生)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6)严格执行《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的涉外法律法规并教育留学生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
(7)负责学生社团活动及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6.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组
牵头单位:基建房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学校基础设施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在制定学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时,总体考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三防”设计,危险品存放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设计,从规划阶段确保安全;
(3)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维修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代管合同、监理合同等有关合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负责对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维修项目中的消防系统工程设计须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才能实施,确保消防系统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6)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维修项目通过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验收,确保项目使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7)负责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实施工作;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自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一但发生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牵头组织抢险救灾和妥善处理事故工作;
(8)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牵头组织抢修;
(9)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基础设施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0)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工作不限于以上内容,应包含上级部门下发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定。
7.舆情、网络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成员单位: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各二级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2)负责制定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检查各二级部门网络主页内容,预防不良信息,负责校园监控技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4)监督检查各网络接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
(5)落实网络安全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可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事件的信息和突发事件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三、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海南医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