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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全校房屋清查的通知

2024-03-09
编辑:宣传部-薄傲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24-03-09

各部门、二级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校房屋管理,进一步摸清底数,提高房屋使用率,根据《医科院及校内实验设施改造进展汇报会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包括各部门、二级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各类房屋,涵盖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动物房、人才周转房和仓库、食堂等其他用房等。

二、任务分工

各部门(二级单位)除清查各自办公用房外,还需对归口管理的其他房屋进行清查: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食堂、仓库、校属经营性房屋的清查;

(二)院长办公室负责各会议室的清查;

(四)基建房产管理处负责在建房屋、人才周转房的清查;

(五)科技处负责全院科研实验室的清查;

(六)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室和教学实验室的清查;

(七)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公寓及其他所管辖房屋的清查;

(八)图书馆、体育部、保卫处负责对自己所占有、管理的房屋、场馆进行清查。

其他未列明归口范围的,由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占用、管理的情况确定清查对象,确保全校房产无一疏漏,全部清查到位。

三、时间安排

2024年3月8日--15日,各部门、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并填写《海南医学院房屋固定资产清查信息统计表》,于3月15日下午6点前报送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至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2024年3月17日--4月7日,后勤与国有资产处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察看、核实房屋信息情况,并于现场察看后形成我校房屋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积极配合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清查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据实上报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在清查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结合本次房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善本部门房屋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国有房屋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房屋使用率。

本次清查中未据实上报的房屋将由学校统一收回,另行分配。

联系电话:66893816

邮箱:guozichu88@163.com

附件:《海南医学院房屋固定资产清查信息统计表》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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