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海南自贸港是中国着力打造的开放新标杆,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秉承开放、创新的理念,海南医学院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我校申报优青(海外)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099.htm。
二、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政策支持
凡依托我校入选者,可享受:
1. 安家费60万元。
2.年薪60万-100万。
3. 除国家资助外,学校提供100-50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4.支持入选者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配备科研工作助手。
5.校内聘正高级职称1个聘期,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6.如入选者同时满足海南省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标准,按“一事一议”原则,提供优厚待遇,各项待遇面议确定。
7.经认定为海南省C类人才后可申请海南省人才公寓一套(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在海南工作满8年赠与100%产权),并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入职后的前3年,我校提供人才周转房免费居住或发放租房补助5000元/月。
8. 协助配偶工作:符合海南省配偶安置办法及学校招聘条件的,可根据省里和学校相关政策引进来校工作;
9. 提供服务保障: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对应享受落户、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10.享受个税政策:按《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申报材料
1. 申请人将个人简历、代表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发送rsc@hainmc.edu.cn,邮件主题按“申报海外优青+姓名+专业”的格式书写。
2. 海南医学院工作团队将专人对接,提供详细申报指导和全方位服务保障。
3. 填报系统开通后,将视情况提供其它材料。
五、联系我们
联 系 人:秦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08689866890533、008689866893227
电子邮箱:rsc@hainmc.edu.cn
学校网址://www.dhj521.com/
其他招聘岗位://www.dhj521.com/info/1043/92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