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海医学 [2012]134 号)文件要求(专科参照执行),为了更好地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兴趣爱好,现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本专科公共任选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
三级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填写《海南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原来已经开始的课程仅填写开设申请表,如果是新课(没有开过公选课),申报时必须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开课条件要求等方面的文字材料,开课条件要求包括:开班数、选课学生人数、选课对象要求、上课时间、上课方式等。专科 20 级起参照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开设公选课,专科公选课的开课要求是开设附件 2 表里规定的课程。
新申报公选课要避免与已经开设的公选课重复。申请表经三级、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后纸质版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 18 时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李红 66968561 。
附件:1.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海南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2.高职(专科)(三年制)任选课程课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