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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规范网课督导听课及授课形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网课教学效果及保证疫情特殊时期对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校质量控制办公室对网课、直播课的督导听课进行统一部署及对网络授课方式作出相关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于8月20日前上交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重点体现第一周既22日-26日网课督导工作计划,要求落实到人(即被听课教师及督导专家名单)。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于8月22日前上交本学期各三级单位教研活动计划。

三、校级督导在督导网课的同时督查各二级学院督导听课情况。

四、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及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督导专家尽量采取线上现场督课为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不主张以观看回放的方式进行督课。

五、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部门授课教师,按照以下要求规范网络授课:

1.授课教师应在授课前认真检查和调试网课的授课设备,确保授课过程流畅。

2.直播授课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服装、仪表和背景整洁。杜绝接打电话、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打开屏幕的个人直播界面进行全程直播,不应遮挡及关闭摄像头。关注学生听课情况,增强师生互动环节,确保学生听课率及听课效果。

4.督导专家申请进入直播间听课,授课教师应允许督导专家进入直播间。

5.授课教师必须设置课程可回放,以便督导专家进行课堂评价。

若不打开屏幕的个人直播界面,不允许督导专家进入直播间,授课教师未设置课程可回放,违反以上条款规定,听课的督导专家可以给予该次授课教师督导评价为不合格。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海南医学院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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