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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根据《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请各依托单位及时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换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包括2017年)以前任命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任期已满,请各依托单位按照《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拟任主任人选。

二、 2018年(含2018年)以聘任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因工作岗位变动、年龄超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整变更的,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研究并重新推荐拟任主任人选。

三、 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实验室主任应是学校(包含附属医院)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聘或聘任校外人员,需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重点实验室主任是年度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换届调整符合情况的由所属二级单位报送推荐人选各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见附件1),填写《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选聘推荐表》(附件2)并附个人简介,海南医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审定,由人事处任命。所有材料于2022年7月13日前交科技处220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kjc@hainmc.edu.cn。


人:阿丽沙

联系电话:15848753801







附件 1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属二级单位

    2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选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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