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根据《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请各依托单位及时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换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包括2017年)以前任命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任期已满,请各依托单位按照《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拟任主任人选。
二、 2018年(含2018年)以后聘任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因工作岗位变动、年龄超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整变更的,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研究并重新推荐拟任主任人选。
三、 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实验室主任应是学校(包含附属医院)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聘或聘任校外人员,需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重点实验室主任是年度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换届调整符合情况的由所属二级单位报送推荐人选(各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见附件1),填写《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选聘推荐表》(附件2)并附个人简介,经海南医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审定,由人事处任命。所有材料于2022年7月13日前交科技处220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kjc@hainmc.edu.cn。
联 系 人:阿丽沙
联系电话:15848753801
附件 1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属二级单位
2海南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选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