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性课题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琳 发布时间:2023-08-31 阅读量:

各位老师:

为了激励我院教师科研发展潜力,提升科研水平,为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等提供科研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我院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的项目优势,促进我院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推动我院教师科研目标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经院领导研究,拟设立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性课题基金项目(项目级别等同校级课题)。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性课题基金项目支持我院教师围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交叉学科等科研领域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鼓励我院教师开展创新科学研究,为我院培养创新科研人才,促进基础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具体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的教学科研第一线人员,身体健康;

(二)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

(三)申报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研究组开展研究工作;

(四)申报人近5年(20181月算起)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身份发表过SCI论文1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1篇以上(含1篇);

(五)申报人未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获得过校级开放课题。

二、申报相关条件

(一)同一研究领域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三)项目结题成果,目标必须设立至少发表1SCI论文。结题评审将严格按照该指标验收。结题评审专家组认为存在未认真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项目,酌情给予追回项目研究经费处理;

(四)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以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单位。

三、课题设置及经费

本次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6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项。

四、规范项目预算编制

申报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需求,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制,申报人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进一步细化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916日至2025915日。

六、申报书撰写要求

(一)申报书应当由申报人本人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在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报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审查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

(三)申报人申报内容已获其他渠道资助的应在申报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

(四)按要求填写附件1《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书》并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hyjcky@126.com,并将纸质版交至润深楼连405王亚如老师处。

七、申请受理条件

课题申报以三级单位为目标,申报材料经三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并填写附件2《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三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课题申请截止于2023年9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申报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信息材料造假的一经核实后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九、评审及立项

(一)申报项目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资助;

(二)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

联系人:滕藤

电话:18889283506

邮箱:hyjcky@126.com


附件:1.《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基础医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