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和医疗水平尽快上台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学术骨干,以加速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原则:根据学科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引进“四高”人才,即高学位、高学历、高职务、高水平。
范围:在教学、科研、医疗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院学科和专业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尤其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条件: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真才实学,有明确的科研方向,业绩突出。一般博导55岁以下,正高职50岁以下,博士和副高职45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优惠待遇:经择优录用的人员,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被引进人员的业绩、学历等情况,博士和副高职以上人员按省和我院有关政策有偿提供80—130m2的住房,硕士提供60—80m2的住房;博导和重点学科带头人,一次性给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正高职人员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博士、副高职人员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1—4万元;硕士人员安家费1-3万元、科研启动费0.5-1万元。学院还对符合高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实行低职高聘专业技术职务。被正式录用的人员,学院报销其来我院的考察旅途费用和调入费用。
合约管理:引进的人员与我院签订协议,实行合约管理,在本院的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实施意见细则按海医学[2001]22号和海医学[2003]20号文执行。
求职人员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将自己的简历、成果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术论文索引等复印件先传至我院,审查后随既回复。
海南医学院
二〇〇三年三月
邮政编码:571101
通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城西路海南医学院人事部
联系电话:0898-6689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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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人:冯老师、黄老师
E-mail: mailto:wuyanhk@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