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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0:00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文件链接如下: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常见问题: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wd/

4.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操作手册):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viewpdf?fw=hc&nTabs=fzr&g=9a96daa8cea568e6e053cd02a8c00303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二级学院/医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积极组织,根据2024年基金动员的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2023年11月份上报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清单组织非限项的科研人员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根据提交的工作方案及预期申报完成目标进行基金申请工作推进,着重找领域内专家进行多轮标书指导,科技处督促实施

2.认真阅读指南,确保本学院、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各二级单位科研办主任/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信息系统账号,学院应负责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对于非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申请注册基金委账号的特殊情况需上报科技处审核。

4. 科研办主任/科研秘书需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并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出台多项改革举措: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5/

2.申请规定中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各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并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6.申请人需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定,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规范手册(附件1)确保申请材料及申请过程无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24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附件2,并认真使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对照检查。

六、时间安排

1.提交伦理审查及微生物安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到科技处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7时,相关材料需从科技处网站下载://www.dhj521.com/kjc/xzzx.htm

注意:

1)提交伦理审查材料需同时提交申报书初稿

2)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通过OA系统提交动物/人体伦理审核材料,若无OA系统的附属医院可提交到科技处邮箱:315696538@qq.com,并在邮件抬头标注;微生物安全审核材料在科技处网站下载,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y0109008@hainmc.edu.cn

3)因国自然申报量比较大,为防止出现遗漏,伦理审查以二级学院/医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发送邮箱的申请,如因自行发送出现遗漏,后果自负!

3)各附属医院涉及人体的伦理审查可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盖“海南医学院XX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章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至科技处

2. 提交申请书:项目申请人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3月8日17时

3.形式审查:请各学院及附属医院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附件2申请规定、附件3形式审查表做好形式审查,各学院及附属医院2024年3月10日17时前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对于未经仔细形式审查而提交科技处的项目如出现明显形式错误,将报告二级院系领导,标书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有二级院系审查人员负责!

4.学校科技处将于20243月11-19日期间进行严格形式审查,期间涉及申请书退回修改,为保证申请书顺利提交基金委,请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务必督促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提交申报书!!!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基金委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9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961

010-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8222

010-62329336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9133

010-62325932

010-62325562

010-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

010-62329897

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010-62327001


2.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010-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010-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010-62327200

010-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010-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010-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010-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010-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010-62328991

010-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010-62328382

办公室

010-62327087

计划局

010-62326980

政策局

010-62328410

财务局

010-62327229

010-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010-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010-62326959

010-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010-62328591

3.学校联系人:

邢艳珑66984599 张冠男66893754 (申请书电子版提交)

吴 英66893754 傅文丽66984599(伦理审核材料提交及伦理证明开具)

阿丽沙66893600(微生物安全材料提交及证明开具)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视频动画:2024年医学科学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http://video.nsfc.gov.cn/20231228/

视频动画: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478.htm

                                                                                                            科技处

                                                                                                     20241月12

附件下载请转至原文链接://www.dhj521.com/kjc/info/1057/6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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