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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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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14版)中的相关规定,部分2021级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学校理论课程成绩不符合继续培养要求,现按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决定送达至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4日-6日,公告时间期满视为送达。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3日内(2024年1月9日前)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你的申诉。
特此公告。
地 址: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崇真楼508室
联系人: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