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获得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若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
(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规培基地要求为省级及省级以上)。
(三)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暂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证书上执业范围所述专业相对应。
(四)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申请人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类(五年制)。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需先与导师联系,完成师生互选后方可正式录取并缴纳学费,导师信息详见招生目录,师生互选信息汇总表由二级学院填写并盖章后报研究生处。
二、学位名称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 M.M.)
(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tomatological Medicine, M.S.M.);
三、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
四、申请二级专业方向/领域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五、学习时限及安排
学习时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制一般3年,自学校发布录取名单当年的秋季学期起总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学习安排: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两阶段进行学习培养。第一阶段,申请人需完成师生互选,在第一~三年内通过两门全国统一考试,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硕士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完成学校设置的研究生理论课程学习且通过课程考核。完成第一阶段学习任务者可进入第二阶段,即完成学位论文和答辩。两阶段均合格方可申请学位。其中,学校设置的研究生理论课程无重修,仅可补考一次,三年内未通过全部国家考试或未通过课程学习考核或未修满学分的,不再继续安排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与课程学习,申请人按清退处理。
六、报名、考试和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页面右方“新用户注册通道”按要求先注册账号,再登录系统,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等,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附件1”。(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同时右键切换兼容性模式选择IE8,已经注册过的可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2月10日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1.因现场确认环节需通过系统采集指纹和拍照,必须考生本人在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和确认工作,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见表。
2.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士学位证、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需盖规培单位公章(需明确注明规培学科)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校及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职工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我校直属附属医院规培人员需提供规培医院规培管理部门证明(需明确注明规培学科)原件或能够明确体现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规培的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享受学费优惠。
注:规培单位是非直属附属医院(含教学医院)或直属附属医院委托其他单位规培的不在享受学费优惠之列。
(三)缴纳费用、入学资格考试和录取
1.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确认页。
3.申请人持报名确认页和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题型参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45分。考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2月25日(以后期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地点为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4.我校将发布通过入学资格考试者名单,通过者联系报考的二级学院完成师生互选,互选名单报研究生处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才视为本次报名成功,不按时缴费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入学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将在系统内做清退处理,本次申请无效。
6.缴纳学费时间与方式:发布拟录取名单时另行通知
7.学费:24000元/人,分两次收取,每次交12000元(本校职工及直属附属医院职工16000元/人,每次交8000元;非直属附属医院职工及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规培基地规培人员20000元/人,每次交10000元)。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完成师生互选后交一次,通过第一阶段学习进入第二阶段前交一次。
七、学位授予条件
(一)完成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课程学习,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国家组织的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三)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完成并通过培养各环节。
(五)申请论文答辩前,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达到海南医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具体按照《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授予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相关规定》(海医学[2021]192号)执行。
(六)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时间期限,凡逾期者,本次申请无效。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所报专业和学位类型一旦提交确定,不能更改,规培专业必须与申请学位专业保持一致,如因申请人填报错误导致后期无法申请学位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完成学费缴纳后才正式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详见当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教育部发布的有关通知。
(五)往年参加报名及现场确认,但未按时完成缴费的申请人,学校已做清退处理,如要报名须重新按照报名流程提交申请。
(六)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等学力申硕公告”(网址:www.dhj521.com/zsw/yjszs1.htm),我校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资格考试、拟录取名单及公告等信息将通过官网发布,错过时间者后果自负。
九、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和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时间 9:00~18:00 | 现场确认地点 |
临床学院 | 冯老师、 吴老师 | 68622136 | 2023/2/17 |
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楼513
|
第一临床学院 | 何老师 | 66747307 | 2023/2/19 |
第二临床学院 | 翁老师 | 66808081 | 2023/2/20 |
急诊创伤学院 | 李老师 | 13526965205 | 2023/2/21 |
儿科学院 | 黄老师 | 19589830560 | 2023/2/21 |
口腔医学院 | 司老师 | 13098919245 | 2023/2/18 |
附件:
1.报名注册的步骤、要求及注意事项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