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海南医学院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47年的海强医事技术学校和创立于1948年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办学70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七万余名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海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牵头单位、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座落在素有“椰城”之称的热带滨海城市—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现有两个校区,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桂林洋校区(在建)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设有20个教学机构,形成了从专科生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57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6人,硕士研究生1413人,本科生10351人,留学生722人。
学校开设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临床医学是海南首个ESI前1%学科,药学和临床医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拥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8个,海南省一流学科7个。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以“良好”成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1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92人,教授200人,博士学位占比43.49%。拥有院士工作站8个,柔性引进两院院士9人,引进“长江学者”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贴专家2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16个。
学校以热带医学为办学特色,形成了稳定的热带医学研究方向,构建了教学、科研、临床“三位一体”的热带医学体系。建立了热带转化医学、急救与创伤研究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热带药物创新与转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卫健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主办《Asian Pacific Journal of Tropical Medicine》《Asian Pacific Journal of Tropical Biomedicine》是国内仅有两种被SCI收录的全英文国际热带医药杂志,分列全球SCI热带医学期刊第16位和第17位。主办《One Health Bulletin》是中国首创的全健康领域国际性学术杂志。
学校拥有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01家。附属海南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3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省中医院为海南医学院中医学临床学院,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教学医院12所,为临床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瑞士巴塞尔大学、泰国玛西隆大学、香港大学、上海交大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Samuel Waxman癌症研究基金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联合成立“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共同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南医学院西英格兰学院;发起成立了由30个国家和地区的122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成的“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已成功举办四届国际热带医学高峰论坛。
学校弘扬“自强不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精神,秉承“厚德、严谨、博学、和谐”校训,树立培养“红色医生”教育思想,创办了海南省首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荣获高教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本科组一等奖、第一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实验教学改革大赛特等奖等多项国家级奖项,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当前,学校正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己任,坚持走高质量内涵式特色化发展道路,奋力建设热带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医科大学,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1.招生类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
2.招生计划:详见《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
三、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学科为临床医学,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3年。全脱产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年。
五、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4.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报考条件,详见《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要求栏信息。以本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身份报考的还需满足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七、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8:00-5月11日20:00(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网报系统注册账号,进行报名。(备用信息均填写“无”)
(3)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如有多报仅以第一时间报考的志愿为准。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仍属于原单位,入学后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录取后按规定必须转入我校,入学后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2.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网报信息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3.提交材料
时间:2023年5月7日8:00-5月11日20: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①本人签名、确认无误的《海南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下载);
②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需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需提供)、学生证、在读研究生证明(无学生证的考生提供,须包含入学年月、学制信息);在境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④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专家推荐信》(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⑤《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品德考察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等单位提供,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⑥外语水平证书、科研课题证明材料、论文发表刊物、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且须与网上报名信息相一致);
⑦《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⑧科研计划报告;
⑨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若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合同,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⑩汇报PPT(只交原件,不要扫描件);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提交的审核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提交原件复查以及按照顺序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底,凡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考试
1.初试:线下进行
(1)初试形式及分值:初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科目:
①英语(自命题,不含英语听力)
②专业基础课(自命题)
③专业课(自命题)
(3)初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20日-21日(以后续通知公告为准)
2.复试
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考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官网发布。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严格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
九、录取
将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总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详见《海南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
奖助政策: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学年,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除外);学业奖学金9000~10000元/生/学年不等(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除外);具体执行要求及标准以国家和学校管理部门当年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后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成功后生成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空白或打印。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后,方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6.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临床学院 | 冯老师 | 0898-68622136 |
第一临床学院 | 薛老师 | 0898-66747307 |
第二临床学院 | 潘老师 | 0898-66808081 |
热带医学院 | 董老师 | 18876696708 |
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13633603698 |
急诊创伤学院 | 李老师 | 13526965205 |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0898-66890652 |
儿科学院 | 黄老师 林老师 | 19589830560 13627523496 |
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 | 姜老师 | 18308995838 |
7.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www.dhj521.com/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