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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外语部党总支党支部设置及委员选举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05 11:25:00            点击数:

海医组函[2018]2号

中共海南医学院外语部总支部委员会:

你总支2018年1月4日呈报的《关于选举总支委员和增设支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1.你总支下设两个党支部,分别为:教工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由所在你总支负责监督实施;党支部人数在7人及以上的,可以考虑设立委员3人;党支部人数在7人以下的,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人。支部委员职务设置,教工党支部可以设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或其他委员,学生党支部可以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

2.你总支成立总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委员职数为5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委员分工应考虑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密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委员条件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内选举工作,并在2018年1月23日前将结果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批复。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2018年1月5日

附件:

总支部(党支部)委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

5.无违纪违规、无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

6.纪律委员必须是副处级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党员。

7.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应尽量选举出高职称、高学历的“双带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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