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面向全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开展党课培训班,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且递交申请后经考察,经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教职工。
特别提醒:未满18岁递交入党申请这部分人员均属于不符合要求的积极分子,应取消资格,各相关党组织应自查。
(二)发展对象
1.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2.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且批复同意,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在校学生、教职工。
3.尚未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的对象。
(三)预备党员
1.已取得发展对象结业证书。
2.已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复同意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在校学生、教职工。
3.在预备党员考察期内,尚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的对象。
二、培训形式与要求
本次党课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线上培训使用大学生网络党校课程,线下培训开展海南医学院党校培训讲座。每一名培训对象均应完成线上和线下的相关课程。
(一)线上培训要求
1.线上培训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2.培训对象在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使用报名手机号(密码654321)登录参加培训,也可以下载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登录学习。
3.培训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课程学习必修课在“我的学习-必修课”板块中,培训对象须完成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课程学习任务。主题研讨在“我的学习-主题研讨”板块中,培训对象须参加至少2条自主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我的学习-撰写思想汇报”板块中,培训对象须提交1篇报告,报告不少于800字,不得抄袭。在线考试在“我的学习-在线考试”板块中,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100分,考试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二)线下培训要求
1.线下培训时间为2023年12月。
2.海南医学院党校将开展3场以上线下党课讲座,培训对象须至少参加其中1场讲座,可自主选择场次。(具体讲座安排待通知)
三、党课结业证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对象线上考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打印“学时证明”,同时线下完成讲座学习(至少1次),则可由二级党组织到学校党校处领取党课结业证书空白纸,按照模板打印,至党校盖章后发放给培训对象。注意:二级党组织应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并指导督促培训对象将党课结业证放入档案袋。预备党员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打印“学时证明”,提交给所在党支部,作为党员年度培训证明。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需要配合相关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及时通知并督促培训对象完成线上和线下的培训任务。若培训时间结束仍出现培训对象“未学习”“未结业”的情况,则相应减少下一次二级党组织党课培训名额,并根据严重程度予以通报。
附件:1.2023年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
2.2023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名单
3.2023年第三期预备党员培训名单
4.学员学习手册
5.学习公社APP操作手册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