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
根据《海南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在招收研究生的院、部(系)成立专门机构,设立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科),在研究生部的指导下管理本部门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1.申报招生计划、编排招生专业目录;
2.落实专业、基础课招生考试的命题工作;
3.组织阅卷、登分工作;
4.申报拟录取名单。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
1.协助做好研究生开学注册工作,并将注册名单报(送)交研究生部培养学位科;
2.负责管理本部门研究生的名册;
3.督促各专业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4.布置、汇总、上报研究生培养计划;
5.了解、检查并定期汇报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
6.落实本部门每学期的课程安排;
7.督促教学情况(包括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成绩考核、教学效果等),并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8.加强与导师的联系,了解并反映导师的指导情况和建议;密切与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督促导师落实指导任务并完成培养工作总结;
9.抓好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
10.落实学位论文题目的汇总上报工作;
11.做好研究生选课和选课单的存档工作,并及时将选课名单送交任课教师,同时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课程表的编排工作;
12.协助做好研究生所修课程的成绩核对登分工作;
13.协助做好研究生学业档案材料管理(包括研究生考试的试题、试卷、口试记录和录音带等);
14.做好研究生日常学习纪律与考勤工作,办理研究生请假、销假、休学、复学、奖惩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院长、系主任(所长)和研究生部。
三、学位工作
1.做好本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申报工作;
2.汇总、上报论文答辩材料,并组织做好论文答辩工作;
3.协助做好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协助做好本学科、专业点的建设工作;
2.负责本部门研究生业务费的管理分配工作;
3.涉及到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其它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海南医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