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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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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科研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崇真楼5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JSC20240001
项目名称:科研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科研服务平台通过小程序和网页端为师生提供各类中外文文献的一站式查询与获取,师生只需要在文献求助界面将所需要的各类中外文文献的题名、DOI号、ISBN号、文献链接等进行提交,即可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取到所查询文献的全文链接。查询的文献语种不限,学科不限,涵盖期刊、博硕论文、电子图书、报告、会议论文、PPT、课件等。微信小程序提供“求助、文献、互助、我的”四个功能模块; 网页端提供“文献求助、文献互助、个人中心、翻译”等功能模块。
合同履行期限:2024.7.1—2024.12.3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5月 13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崇真楼5楼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 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崇真楼5楼508室
时间:2024年05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崇真楼5楼51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处官网。
外来人员(车辆)需提前一天在手机微信端自行关注“掌上海医”,在菜单中点击服务中心,选择访客预约后点击图中入校预约,填写拜访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
名 称: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处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13945934857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13945934857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05月08日